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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申报审核
填写说明
1、 新职业建议人在《新职业建议书》填写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严格按照表中各项要求如实填写,要求层次分明,文字力求精练、准确,不得使用非规范用语,外文名词应有对应的中文名称。
2、《新职业建议书》用于新职业的申报和审核。
        新职业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从业人员,具有相对独
立成熟的职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包括: 
◆全新职业:随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而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性工作。 
◆更新职业:原有职业内涵因技术更新产生较大变化,从业方式与原有职业相比已发生质的变化。
3、职业的名称要求以最能说明该职业类别特性的组合名词表示其社会通用称谓。如:**工,**员,**师等。
4、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与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专家对建议开发的新职业进行集中论证、审核,通过规定的程序予以公示发布。
5、《新职业建议书》须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0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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